相同选择器给设置相同的样式,此时一个样式就会覆盖(层叠)另一个冲突的样式。 层叠性主要解决样式冲突的问题
先给div背景颜色设置成黑色,后设置成橙色。因为div离设置成橙色这个样式近,所以最终div会显示成橙色
子标签会继承父标签的某些样式,如文本颜色和字号( text- , font- , line-这些元素开头的可以继承,以及color属性)
案例:
<style> div{ color: blueviolet; font-size: 16px; } </style> <body> <div> <p>我是子标签,没有设置样式,但是 父标签设置了,所以我继承后字体变大变紫了</p> </div> </body>效果显示:
当同一个元素指定多个选择器 如下:
<style> div{ color: blue; } .new { color: orange; } </style> <body> <div class="new"></div> </body>这时就会有一个原则告诉我们,到底该选择谁,因此也就会有优先级的产生。
选择器相同, 则执行层叠性。选择器不同,则根据 选择器权重执行选择器权重大小如下表所示:
选择器选择器权重继承 或 *0,0,0,0元素选择器0,0,0,1类选择器 ,伪类选择器0,0,1,0ID选择器0,1,0,0行内样式 style=“ ”1,0,0,0!important无穷大因此在上述代码中,div是元素选择器,.new是类选择器。类选择器的权重大于元素选择器,所以最后显示效果为橙色。
优先级注意事项:
权重由4位数组成,但是不会有进位等级判断从左往右,数值相等则判断下一位继承的权重是0,如果该元素没有直接选中,不管父元素权重多高,子元素得到的权重都是0a链接浏览器有默认指定样式,蓝色,下划线。因此给a链接的父元素body指定样式时,a不会继承。 例如: <style> /*父元素的权重是100*/ #father { color: orange; } /*p继承的权重是0*/ p { color: blue; } </style> <body> <div id="father"> <p>我会变蓝</p> </div> </body>尽管ID选择器的权重较大,但是p继承过来的权重过来的权重是0,所以p标签会执行自己设置的样式,最终结果是蓝色。
/所以以后我们看标签到底执行那个样式,就先看这个标签有没有直接被选出来/
如果是复合选择器,则会有权重叠加,需要计算权重
<style> /*ul li 的权重是 0,0,0,1 + 0,0,0,1 = 0,0,0,2 */ ul li { color: blue; } /*li 的权重是0,0,0,1*/ li { color: orange; } /*.new li 的权重是0,0,1,0 + 0,0,0,0,1 = 0,0,1,1*/ .new li { color: pink; } </style> <body> <div class="new"> <ul> <li>我会变粉色</li> <li>我会变粉色</li> </ul> </div> </body>注意:权重会叠加,但永远不会有进位
元素显示模式就是 元素(标签)以什么样的方式显示 比如div,它的显示方式就是自己独占一行,而span标签,一行却可以放多个。 在网页中有许许多多的标签,不同的地方会用到不同的标签,了解它们的特点能有利帮助我们布局。
常见的块元素有<h1>~<h6>、<p>、<div>、<ul>、 <ol>、<li>等 ,其中 <div>标签是最典型的块元素。
常见的行内元素有<a>、<strong>、 <b>、<em>、<i>、 <del>、 <ins>、 <span>等 ,其中 <span>标签是最典型的行内元素。
行内元素中有一些特殊标签,它们同时具有块元素和行内元素特点,比如<img>、<input>、<td>等
以input为例:
<style> input { width: 100px; height: 50px; } </style> <body> <input type='text'> <input type='text'> </body>显示效果:
在一些情况下,一种模式的元素需要另外一种模式的元素的特性,这时我们就需要转换元素显示模式。比如我们想要给行内元素<span>设置宽和高,这就需要把<span>转换成块元素。
转换为块元素 display: block; <style> a { display: block;/*转换为块元素*/ width: 200px; background-color: palevioletred; } </style> <body> <a href="#">我是行内元素,本来不能设置高度</a> <a href="#">我是行内元素,但是转换成了块元素</a> </body>效果显示: 2. 转换为行内元素 diaplay: inline;
<style> div { display: inline; /*将div转换为行内元素*/ } </style>3.转换为行内块元素 display: inline-block
<style> span { display: inline-block; /*将span标签转换为行内块元素,可设置高度宽度*/ width: 2000px; height: 50px; } </sty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