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是一种规定双方权益的法律合同,投保自由,退保也是自由的,保单过了犹豫期一般情况下都是退现金价值,但是在部分特殊情况下,有机会全额退保,常见的全额退保情况如下:
第一:犹豫期内退保
投保长期健康险,一般会有15天或者以上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可以无条件全额退保,比如重大疾病保险,年金险等可以全额退保,附加意外险等短期消费险则是在缴费之后马上生效,如果退保是要按照承保天数来算扣除一定的保费。犹豫期的设置能够给消费者充分了解的时间,给消费者最大的反悔权。
第二:投保提示书和保单是不是本人亲笔签名?
投保提示书和保单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署的重要文件,只有在确保文件的签署是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效力才会确定。投保提示书上会明确带病投保,如实告知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一旦签名,保险公司在电话回访的时候也会反复和消费者确认,投保单和投保提示书如果不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本人亲笔签名,必须在前期的时候及时指出,此时合同无效,可以全额退保。保险法相关的司法解释: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名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是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行为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第三:业务人员有明显销售误导行为
常见的销售误导行为包括夸大产品收益,夸大保障,明知带病投保,阻碍消费者如实告知的。需要说明的是现在银保监关于销售误导行为的前期可追溯行为要求严格,基本在银行代销的保险都可以做到录音录视频,同时对于年龄偏大的客户也是要求需要录音录视频,同时消费者也应该尽量做到购买留痕,正确维权。
第四: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不符合赔付条件。
很早之前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只保几类重疾,后续出险一般无法理赔,在客户已经身患重疾的情况下,缴费压力比较大,同时购买的又理赔不了,保险公司基于人道主义关怀可能会全额退保。
第五:同一人名下多张保单,其中一张保单出现问题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自己给自己买了保险,也有给家人买了很多保险的情况,可能有一张保单没有如实告知,或者是医保卡外借留下大量就医重大疾病记录,造成保险公司根本无法核查是否本人使用,出于客户体验考虑,只要金额不是特别巨大,保险公司一般会通融赔付,或者就本保单全额退保处理。
总之保险购买之前尽量是全面了解投保提示书和保单内容,清楚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